三八妇女节专题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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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独立是从拥有自己的房间开始的。”英国作家伍尔芙的这句至理名言,成了当下许多白领丽人的座右铭。大多数女人不再认为买房是男人的事情。拥有一个完全归属自己的独立空间,能让女人活得更精彩更自信。她们相信,房子带给她们的绝不仅仅只是物质上的独立,它更像是一个梦想的存放地,心灵的避难所,它以“保护者”的姿态,忠诚的守护着女人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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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一些国家的先进妇女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第二次国际社会主义者妇女代表大会。大会根据主持会议的德国社会主义革命家蔡特金的建议,为了加强世界劳动妇女的团结和支持妇女争取自由平等的斗争,规定每年的3月8日为国际妇女节。联合国从1975年国际妇女开始庆祝国际妇女节,从此"三八"节就成为全世界劳动妇女为争取和平、争取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妇女解放而斗争的伟大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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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次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始于1924年。当然,我国劳动妇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于广州举行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纪念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通令全国,定3月8日 为妇女节。
我国妇女的法律权利
- 婚姻家庭权益
- 妇女劳动权益
- 妇女财产权益
- 妇女人身权益
- 妇女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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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女性的婚姻家庭权益有以下规定:
第四十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第四十二条 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三条 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第四十四条 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第四十六条 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七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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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劳动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妇女劳动权利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作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女工。
第二十三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二十四条 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为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妇女获得物质资助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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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财产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财产权益作了如下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第二十九条 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三十条 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第三十一条 妇女享有的与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 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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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人身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遵循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原则,在第36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1、人身自由权。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7条的规定,除非是法定的司法机关,经法定程序,否则任何人、任何机关都无权拘禁和剥夺或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也无权搜查妇女的身体。
2、生命健康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8条通过原则性规定和4个禁止性条款,加强了对妇女生命健康权的保护。
3、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2条第1款增加了对妇女荣誉权、隐私权的保护,尤其对保护隐私权的规定,填补了我国民法领域对隐私权保护的空白。
4、禁止拐卖、绑架。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9条增加了“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的规定,并明确了各级政府、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以及妇女联合会,在承担被拐卖、绑架妇女解救和善后工作中的重要责任。
5、禁止性骚扰。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第40条中明确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一原则,并规定了受害妇女的投诉途径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6、禁止卖淫、嫖娼。妇女权益保障法也在第4l条第1款、第2款予以明确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1条第3款增加了禁止淫秽表演的规定,对这类行为加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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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保护妇女的政治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第八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九条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十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第十一条 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国家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第十二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
第十三条 对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三八妇女节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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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013年三八妇女节放假吗?
根据新出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此规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按规定,2015年3月8日的三八妇女节上班的女性放假半天,但这天恰逢星期日,属休息日,所以全国女性少了半天假日! -
Q:三八节不放假算加班吗?
在三八妇女节没有放假的女性,她们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犯?她们是不是应该拿加班费呢?
答案是否定的,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中表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单位安排相关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或照常工作的,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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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三八节是法定假日吗?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其实“三八”妇女节非全体公民法定假期。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各企事业单位因尽量让“半边天”放假半天,或者安排其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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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妇女节全称是什么?
妇女节的全称是“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又称“国际妇女节”、“三八节”和“三八妇女节”。
我国最早的妇女运动先驱是何香凝女士。 从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妇女争取“男女平等”游行集会以来,至今已走过了100余年的历程。 -
Q:三八妇女节是怎么来的?
1911年的3月8日为第一个国际劳动妇女节。
我国于1922年开始纪念三八节。中国妇女第一次群众性的纪念三八节活动是1924年在广州举行的。
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规定每年的3月8日为妇女节。联合国从1975年国际妇女年开始庆祝国际妇女节,确认普通妇女争取平等参与社会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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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世界各国的女性节日?
为唤醒国际社会对女性问题的关注意识,联合国自成立以来为促进和保护女性权利做出了积极努力。各个国家都有女性权利体现的节日。
比如瑞士掌权日、英国求爱日、西班牙女市长节、日本少女节以及美国母亲节等等。
女人买房的六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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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一
有了房子的女人,肯定不会再为了找个栖身之所,随随便便委曲求全嫁个老秃头,这样的话,人间会少了很多叫纯情小男生看着滴血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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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二
和老公吵了架,不用哭哭啼啼回娘家,一甩手回自个的窝,想干啥就干啥,多爽!如果眼前晃来晃去的还是那个讨厌鬼,那非得把他生吞活剥了不可。基于此,我认为,实在有必要为“吵架房”讴歌一曲:在两性战争中,能化干戈为玉帛的非“吵架房”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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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三
你可以随便把你的窝弄得无比粉艳、无比妖艳甚至无比诡秘狐媚,没有人过来指手画脚说你特妖精特不堪入目,你可以尽情实现你与生俱来的创作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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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四
如果你有了“嫁个男人找个家”这一念头的话,我劝你趁早打消,因为房子绝对比男人更忠实,它不会变心不会让你受伤,男人可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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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五
单靠男人消费房子怎么能够满足我们开发商膨胀的热情?但女人不同,以女人消费时装的狂热来衡量,女人对于越来越时装化了的房子肯定有着男人难以企及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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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六
为什么满腹诗书的林妹妹进贾府“不敢多行一步路,不敢多说一句话”,那是寄人篱下之故,有了房子的女人可不,她绝对活得更淡定、更自信、更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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